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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昶佐 Freddy Li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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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長,你朋友若有個農地,可以隨便蓋農舍或民宿嗎?
NO,要符合相關規定以及身份。
院長,你朋友若海邊有塊地,可以隨便蓋飯店嗎?
NO,要經過環評。
院長,你若有朋友的祖厝被訂為歷史建築,可以天氣冷放火自燃?
NO,我想不是很恰當。
院長,你台東有朋友有塊地在原住民傳統領域,想開發卻不想通過當地部落的知情同意權,可以嗎?

…………….…………….

院長!私人財產需要符合公共價值,包括農地農用、環境評估、文化資產等等,這些都是公共價值!為什麼只要跟你們討論到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部分,就變成私人財產不能干涉了?

原民會主委搬出原基法第21條來護航,說這條限制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僅限公有土地,然而,只要看當初的立法意旨,以及2015年推動這條法案修法的委員的說明,就很清楚說這條文不是如原民會所曲解,需要經過原住民族之情同意權的傳統領域很明顯是包括「原住民族土地」、「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」,原民會現在限縮傳統領域僅限公有土地,等於是壓制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生活脈絡的權利!

在台灣邁向歷史正義、回復原住民族權利的過程中,政府要有勇氣,改革要到位,更要聽進原住民族各界的呼聲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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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昶佐 立法委員 (台北市中正萬華) 閃靈Fredd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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